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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3日 星期日

你“莫須有”、我們給你“安排”就行了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當官的說你是啥就是啥栽贓栽過頭捏造他人罪行的公安執法者你們將如何向黨和政府交待,又如何給人民一個說法?
          閱讀了深圳特區猖獗的司法黑暗瞭解了深圳特區的人民警察竟然公開採用違法違紀的辦案手段陷害公民後,我們深深地對當今中國的司法腐敗感到震驚!也為公民合法的人身權利不能依法得到保障感到悲哀!更為陳小佳等人遭遇的司法不公感到不平!為此,我們翻查了寶安公安局提供給媒體的各項報導,認為他們是在弄虛作假地欺騙黨和政府以及人民;
          ()虛報政績以求立功授獎,達到升官發財的目的。他們把強拉、硬拼、捏造都不足37萬的涉案金額編造成數千萬元,誇大其詞千百倍
          附注:
                我們在此有必要提醒公安部的領導,如果貴部再不去核查下級公安機關申報給貴部的破案實情,就單靠資料給記予公安部: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及先進單 位、先進個人的話,我們可以肯定,是導致冤假錯案起源的最根本原因。沒案可破,製造冤案也能增加政治資本,他們何樂而不為呢?
           ()無中生有我們觀看了各大新聞媒體報導,查對了(2006)深寶刑一初字第1240號判決。發現陳小佳未與任何廢品利益掛上鉤。但是,寶安 分局竟然向媒體提供大量失實的報導,誣陷陳小佳參與了大量的廢品生意,犯有惡意中傷他人的違法犯罪行為。因此,我們在此建議陳小佳的家屬,追該局負責人一條誹謗罪
           ()、寶安分局並沒有收繳到任何刀、槍等兇器,法院也沒認定陳小佳非法持有槍支罪。但是,寶安分局的領導幹部依舊在法治線上及各大媒體、網 站發佈假新聞,誣陷、栽贓了收繳上述兇器的假現場,並展示上述兇器的假照片的行為實在讓人感到震驚!這可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
    1、涉案槍支從何而來?2、視頻中的持槍人長髮男子去了何處?是放了,還是人間蒸發了?政府應該給人民一個說法。3、法院沒認定陳小佳等人非法持有 槍支罪,證明了寶安分局的領導幹部製造的是假新聞,他們:執法犯法非法持有槍支。把私用黑槍拿來作假新聞誣陷陳小佳。該局嚴重違反了非 法槍支、彈藥的管理規定(1)沒封存入庫。(2)沒上交銷毀。收繳的黑槍滯留他用如:私放了攜帶槍支的犯罪人,拿他的槍支來陷害陳小佳或其他公 民。
 由此,體現出該局對物證及槍支管理混亂,可隨意提取、支配他用以上所述,不管那一條,該局領導都是在知法犯法地誣陷陳小佳,其行為實 在令人髮指!其司法的腐敗程度實在讓人感到震驚!這難道就是我國司法機關的權威性 這圖片就是寶安公安局用來誣陷陳小佳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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